每年农历正月十六,湟中区田家寨镇下洛麻村都会表演传统社火“出阎王”。相传,下洛麻村张、王二姓的先人,是清代从山西移民而来,当时此地每年正月都要耍社火。张、王二姓的先辈根据山西当地的“出阎王”情景,创编了一出《张三醉游十八层地狱》的大型神话剧,作为社火的一部分,在每年的正月十六演出,并一直流传至今。

剧目大致内容:书生张三善弹唱,阎王知晓后,便派两位鬼差到阳间将张三带到地府献唱。张三所唱令阎王大为感动,随增其阳寿,并指派两个小鬼带张三游览十八层地狱。张三目睹了生死轮回、因果报应,深感人在阳世应行善积德。

“出阎王”表现人物众多,对服化道的要求较高,在社火表演中具有极强的舞台效果。表演时众“鬼卒”个个青脸赤发、面目凶恶,在锣鼓喧天声中阎王、判官、张三逐一登场,场面极为热闹。整场戏唱腔自由灵活,丰富多变,既有越弦里的唱腔,也有灯影戏的唱腔还有民间小调等唱调。

百多年来,“出阎王”在下洛麻村代代流传,其独特的表演方式和导人向善的美好寓意,深受当地群众的喜爱,成为河湟地区内容和形式都十分独特的社火文化。